根据法国《外国人入境,居留和避难法典》的第L313-20条,外国人可以申请有效期最长为四年的人才居留卡。该条款于2018年9月10日第2018-778号法令修改。
符合条件的人包括:
- 拥有研究生文凭的员工
- 高级人才,需要拥有一年或者以上的工作合同,同时,至少接受过本科教育或者拥有五年的工作经验。这个人才居留卡的有效时间将会和工作合同的时间相同。此人才居留卡称为“欧洲蓝卡”
如果此高级人才已经在欧盟另外一个成员国取得欧盟蓝卡,并且居住了至少18个月以上,那可以直接在法国申请这个人才居留卡,前提是必须在到达法国之后的一个月之内申请。
- 来法国公司或者同一集团下的公司完成特定任务的员工
- 拥有研究生文凭并且在大学教学的工作人员,此人才居留卡将标注“研究员”
- 拥有研究生文凭并且打算在法国创立公司的外国人员
- 有公共机构认可的的创新项目
- 在法国进行直接投资的人员
- 在法国的机构或者公司当然法定代表人的外国人
- 在知识产权法规定范围内的艺术工作者
- 在科学,文学,艺术,手工,智力,教育或者体育上有突出贡献的国际名人
法国在2020年3月20日第2020-283号法令中,制定了新条款D313-45-1,对上述L313-20条款中的第六条,关于创新项目和创新公司,做了详细的规定。
能申请四年人才居留的创新公司,应满足以下其中之一条件:
- 公司在过去五年里,曾经是或者正在是经济部部长制定的法令规定下的享受公共辅助政策的创新型公司
- 公司在过去五年里,公司的资本金的持有人的主要目的是用于投资创新公司
- 公司在过去五年里,曾经辅助过创新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