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板和员工的关系中,除了工作和工资的问题,也会涉及到隐私和举证的问题。比如说,公司或者老板,是否有权利在工作场所,设立摄像头,拍摄员工行为?比如说,公司给员工配备了工作电脑,那如果员工用工作电脑打开了个人的邮箱,那老板是否有权利查看?又比如,员工在facebook或者whataspp上,骂老板骂同事或者泄露公司的秘密,这个是否能成为证据?等等很多问题。
若双方关系融洽的时候,当然是不涉及举证的。但如果发生纠纷,要闹到法庭,那证据就是不可或缺的。虽然法国法律规定,可以通过很多不同的方式来证明,但如果在法官面前,单纯口头上说的肯定不足够。比如,有些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但最后没有给加班费,那应该怎么证明?如果单纯是口头说,或者口头答应,这些都很难成为法院上立刻采取的证据。
今天就在这里,就开头说过的几个问题,简单给大家分享一下。
先跟大家分享一个案例,这是法国最高法院2019年10月的一个案例。一位员工,职位是公司的会计,在工作电脑上,打开了私人邮箱,通过自己私人邮箱,告诉了她在公司里的几位好朋友,关于其他人的工资问题。老板知道之后,认为这个员工侵犯了公司的工作保密义务,于是以“犯了严重错误”为由开除了这名员工。由于是因为犯了严重错误而开除的,员工得不到任何补偿,也得不到失业金。于是员工去告老板。
员工的理由是,私人邮箱,是个人隐私问题,她有自由决定发送什么信息的权利,老板查看她的私人邮箱,侵犯了她的个人隐私。老板不应该以这个理由开除她。
而老板的理由是,这个电脑是工作电脑,老板有权查询工作电脑上的任何内容,因为工作电脑本来就是用来工作的,包括工作电脑上的所有信息。
这个案例的判决结果是,法国最高法院认为,老板私自查看员工在工作电脑上个人邮箱的信息,把这个邮件内容打印出来,虽然里面涉及了其他员工的工资,但的确侵犯了发邮件的人的隐私,虽然这个员工的确违反了公司保密义务,但老板自己把这个员工的个人邮件的内容打印出来,这个证据,不能使用。
因此,最高法院判决,老板的开除没有道理,员工应该得到赔偿。
大家这时候可能就会问,那明明是员工泄露了公司的秘密,难道老板就一点保护都得不到吗?
那这个事情,要分两个部分来说。
从老板的角度,在这个案件中,由于老板是私自调出来邮件作为法院的证据,所以法院不承认这个私自调取的证据。在劳动关系中,如果老板需要查看或者调用工作电脑上的私人信息,应该找Huissier,司法执行员来进行。具体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老板请一位huissier,司法执行员,当着员工的面,由司法执行员,把需要的信息调取出来。司法执行员,会把工作电脑上的信息,分析,取证,哪些是涉及工作,哪些完全是个人。只有这样,法院才能承认这个证据。这里,需要满足三个基本的条件,第一,需要员工在场;第二,需要由司法执行员来进行;第三,需要把信息进行处理区分,哪些是工作,哪些是个人。
所以,并不是说,老板一方,看上去的确有理,但如果程序和操作不对,法院也一样是不给予承认的。所以需要非常注意。
从员工的角度来说,如果在工作时间,的确用工作电脑,做了私人事情,那应该怎么办,老板是否可以随时查看?从法律的角度,老板的确是有权,在尊重个人隐私的情况下,查看工作电脑上的任何信息的。但是,法律并不禁止员工,用工作电脑,偶尔来处理个人事情。
当然,如果在工作时间,不停网购,老板打印出来一系列的清单,那这个是不涉及个人隐私问题,老板的确是可以以员工没有在工作时间尊重工作义务和职责开除员工的。
所以员工在使用工作电脑,处理个人事情的时候,的确要十分注意,具体的时间,涉及的信息,登录过的网站,这些电脑上都是会有记录的。
那我们再来说一个,刚才一开头提及的问题,工作场所,老板是否有权利设立摄像头?
法国法律的规定是,老板可以在工作场所设立摄像头,并且可以拍摄员工工作的情况。也就是说,如果老板要设立一个摄像头,专门只拍摄一个员工的工作状态,只要是为了改善和提高工作效率,或者是为了评估员工的工作情况,那法律是允许的。
但允许的前提是,必须提前告诉员工,公司有安装摄像头,必须让员工清楚知道这个事情。
这里说的告诉,不是口头告诉,法律上还是以文书和证据为主,所以尽量还是要做一个书面的文件,让员工签字,清晰知道公司有摄像头,有可能会被拍摄,否则,就有可能会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
这里分享一个2011年法国最高法院的案例。一个员工,在公司盗窃,被公司的摄像头拍下来。老板解雇了员工,并且告员工盗窃。
员工的辩论理由是,公司并没有告诉他有摄像头,侵犯了他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最高法院的判决是,对于一些日常行为道德规范的基本规则,这个不存在知情权和隐私权的问题,因为不管有没有摄像头,都不应该盗窃。
那我们这里最后来回答开头提及的另外一个问题,如果员工在facebook,或者whatsapp或者其他社交软件上,骂老板或者骂同事,或者泄露公司秘密,可以截图作为证据,去告这个发信息的人吗?
首先说一下的是,所有发的信息,如果是中文的,都需要先翻译认证,才能拿到法院作为证据。在法国法院,所有不是法语的文件,都必须要先翻译,并且认证。如果其中一方对文件的真实性有怀疑,那需要请第三方专家鉴定。
那好了,如果一个员工,在facebook或者whatsapp上,发了骂老板或者骂同事的事情,被骂的人截图下来,提交给法院,有效力吗?
法国最高法院的回答是,如果在是在一个封闭的群,或者是在一个分组的状态下,发布的信息,那不能作为证据,只能是认为是一个小范围的大家讨论的内容。而如果是处于一个公开的状态,比如facebook上发一个状态,没有分组,所有人可见,那这个信息就是公开的,那的确是可以截图下来,作为证据。
当然,所有的截图,关于其真实性,法院也是需要鉴定的,毕竟这年头PS的技术实在是太高超,并不是说所有的截图或者提取的信息法院都能承认,毕竟法官也是金睛火眼的。
关于劳动关系中,员工的隐私权和举证,还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侵犯隐私权,也不能把所有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当为证据,当然,更加不能提供虚假证据给律师和法官。因为,根据法国刑法典的规定,提供虚假证据或者材料,至少会判监禁三年并且处以45000欧元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