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有健全的劳动法保护员工在各方面的权益。这就意味着雇主需要依法履行责任义务。作为一位遵纪守法的老板,在与员工的雇佣合同结束时,肯定会有疑问:自己需要给员工提供哪些法定的材料呢?
今天就重点介绍在雇佣合同结束时,老板需要提供给员工的材料清单。

详细而言,针对不同的雇佣合同,雇主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工作证明(Certificat de travail)
必须明确标示员工工作的起始和结束时间,工作期间担任的所有职位及担任各职位时间。
2. 剩余尾款收据(Reçu pour solde de tout compte)
必须标明收据起草的日期、应付给员工的尾款的总额。需要起草两份,一份给雇主留存,另一份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单一起交给员工。
3. 给就业中心的证明(Attestation Pôle emploi)
9人以下的小公司,雇主既可以选择直接去所属的就业中心(Pôle emploi)申请,也可以在网上向就业中心申请该证明。
对于9人以上的公司,雇主只能在网上向就业中心申请该证明。
如果是普通的合同,当合同结束时,以上3份材料就可以了。但在特殊的条件下,也需要再提供以下一种或两种材料。
4. 补偿金
如果雇佣合同中对员工存在竞业限制条款。那么就必须给合同结束的员工提供补偿金,并出具相应凭证。
5. 存款和证券的金额汇总表
假如公司为员工设有存储相关的机制(l’épargne salariale),还需要给员工提供相应的存款和证券的金额汇总表。
但当工作合同并不是自然终止,比如雇主想解雇员工,那就是另一种特殊情况了。关于这一部分的解释,请参看律所前期的文章劳动合同的友好协议终止(rupture conventionnel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