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消费者,人们在生活中一定会签各种各样的合同,例如购房合同、定制产品合同等。有时候买东西,可能是头脑发热,也可能是真的需要的。签合同后,不想再要这个产品,可能就会造成违约,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在接受合同后,我们是不是就一定要买下来?如果我们不要,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呢?其实在法国,也不完全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法国的法律针对不同的合同,为当事人规定了不同的缓冲时间,以便消费者可以反悔、毁约,而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法律上被称作思考期或者反悔期(un délais de réflexion ou de rétractation)。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法国常用合同的反悔期。

但也有一些特定情况的合同,消费者不拥有反悔期,例如:
- 各种服务在反悔期前即已被完全实施,并且消费者事先已明确同意和放弃反悔权;
- 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会随着金融市场时时波动,且超过专业人士的掌控能力,特别是在反悔期中;
- 商品是为消费者特别定制;
- 商品非常容易变坏或迅速过期;
- 交货后消费者已将商品开封,并由于卫生或健康原因无法被退货;
- 交货后因其特性已与其它物品混合且密不可分;
- 酒精饮料的交货时间于合同时间相差30天,且合同中涉及的价值超出专业掌控随市场波动;
- 应消费者明确要求,在其家中进行的紧急维护或修理涉及的必要零配件及工作;
- 交货后消费者已将所购影视或音像或计算机软件产品拆封;
- 购得报纸期刊杂志,但公开拍卖上预定合同中涉及到的出版物除外;
- 在特定日子或时期提供住宿服务,但长期住宿、货物运输服务、汽车租赁服务、餐饮或休闲活动服务除外;
- 提供无实体的数字产品,并且消费者事先已明确同意和放弃反悔权。
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如果详细了解反悔期的细则,就能知道自己有多少考虑时间,即使签订合同也可以更周全地做出决定。如果在法定的反悔期内反悔,的确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金额。但一旦超过,卖家就真的会按照合同的规定,要求消费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祝大家消费愉快,法律伴你同行。